房地产律师提醒:委托书真真假假,“肉头”生意更要当心   笔者近日接到一个案件:一套房屋产权证是卖房人父亲的,卖房人持伪造的委托书到房屋经纪公司要求将该房屋卖掉。原来儿子赌球债台高筑,债主天天逼债,无奈将其父亲房屋偷偷卖掉还债。试想,如果当时买卖双方聘请房地产律师,对委托书及合同进行见证,这样的纠纷完全可以避免。同时,还可以避免许多一房多卖,产权证一真一假等违法情况的发生。   房地产律师参与,操作规范了,麻烦减少了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即引进房地产律师参与房地产买卖的全部操作过程,由买卖双方各自聘请律师参与房屋买卖的洽谈、签约、过户等所有环节   作者:T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