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和市移动公司组成的市普法办工作交叉检查组,法律咨询对市工商局2007年度开展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查看了市局“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形成的文件、音像资料、简报信息以及印发的宣传小册子等法制宣传资料,全面了解市工商局普法工作情况,最后评定为满分。
  去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决定、决议和“五五”普法规划,形成了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和服务职能、开展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规划。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法律咨询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形成了法律咨询由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科(股)室及有关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执法水平。市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严格执行《清远市工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并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述职的内容之中。各级工商干部在市局党组的带领下,认真学好法、用好法,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网络普法等方式,保证每名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去年,法律咨询市工商局组织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19部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咨询法规。2007年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先后参加了省局和市普法办组织的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合格率在95%以上。三是创新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法律咨询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使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保留传统的宣传方法和形式的同时,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变化、新要求,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去年底,市局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为契机,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全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个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在人流密集的街道、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利用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共悬挂宣传标语274幅,张贴国务院《特别规定》法律咨询宣传海报3100张,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3.1万多份。此外,市局还依托行政指导手段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宣传,在市场主体准入、经营、商标、广告等各个监管环节,耐心细致地向行政相对人解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出行政指导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并查阅普法相关工作资料后,对该局普法工作表示满意,检查组认定市工商局普法工作完全达到了市普法办要求,决定给予满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