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类的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下称“《规范》”)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今年北京汽车租赁还将有一个统一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双方可以在文本基础上签订合同补增条款。《规范》从汽车的租赁服务、租赁车辆、计算机设备等方面,对北京汽车租赁的服务行为等进行了具体、统一的规范。然而,《规范》中部分条款的可操作性能否尽如人意还是未知数。 “同车型、同租用条件,在不同公司的押金额度差别太大了,而不同档次车型的租、押金没有一个最低限价”;“在退还车辆时,押金总被租赁公司找各种理由扣留一部分,我们只能‘吃哑巴亏’,也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汽车租赁公司间的不正当竞争引起了租赁市场的恶意‘低价战’”……客户抱怨、公司无奈,使得汽车租赁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的尴尬局面。难道以往的《北京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汽车租赁合同条款》等都未曾涉及过这个问题吗?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处表示:“现在各租赁公司的租、押金没有统一规定,但承、租双方可以对《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和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前提是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记者了解到,《条款》除规定了租金标准由双方约定、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外,并未对押金的退还额度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北京市运管局负责人表示,即将出台的《规范》中也没有提及押金额度退还标准,各租赁公司仍按照原来的合同及其附加条款进行汽车租赁。 行业声音 自1989年全国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在北京诞生后,汽车租赁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有130户,240个营业站点遍及各城区,全市1.7万辆租赁车辆年平均租赁率达到80%。 2005年《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和管理重心有了根本性转变,迫切需要以统一的标准来充实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规范性内容和要求,以利于有效加强行业监管考评。同时,北京市有18家汽车租赁骨干企业将承担2007年“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和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的重要任务,其他汽车租赁企业还将承担为新北京新奥运共同创造一流经营服务环境的责任与义务,这也迫切需要以《北京汽车租赁规范》的宣传贯彻与达标为契机,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一部行业推荐性的服务标准,《北京汽车租赁规范》提出建立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从今年8月至12月,在行业内开展贯标整改和达标考核活动。今年12月,北京市和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将组织实施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首次达标考核,以18家为奥运服务保障的企业为重点,争取实现为奥运服务保障的企业全面达标率100%,全行业达标率15%的目标。

作者:T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