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昨天成立,12位女顾问多数是律师,聘期两年。省妇联将请她们参与妇女维权、遇到侵害妇女权益案件时进行法律援助。

  成立仪式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仲裁院院长龚和艳作了法律顾问讲座。龚院长说,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 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