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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人买房子不知道应该注意哪几点问题,常常把自己弄的很烦,下面同房地产律师为您仔细讲述一下你租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那几点问题!
这是房地产律师为您讲述租房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一、首先房地产律师提醒您不要轻信低价虚假广告。因为在目前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上,在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一些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1500元以上,在临城近郊区的一些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600元,看起来明显就低于市场价格,他们的目的是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而房地产律师一直都在关注这样的案例。
第二、目前市场上国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制度,有一些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各网站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布。(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按现行规定,无论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是其下设的每个分支机构,都聘请了几个房地产律师协助办理注册登记及资质核准手续,并在其住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并张贴其全部执业经纪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第三、房产律师提醒您: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最好请专业房产律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第四、房地产律师提醒您:承租、购买房屋时,要事先查验产权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出售条件后,方可签订合同。最好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帮您办理。
第五、房地产律师提醒您:要做合法交易、要办正规手续。在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该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这个时候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咨询专业房地产律师和房产律师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经纪机构制造制造规避法律的条件。 |